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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版务] 关于文区部分原创作者建群、收费的版务处理规则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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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嗔(2018-12-22 15:57): 那个网文作家犯的最严重一条罪是非法出版,这个一直是国家打击的重点。
对于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网文作家天一案我进行了一定的了解,和我们论坛发文有本质上的区别。他其实最大的问题不是写淫秽小说,而是大张旗鼓进行谋利,先是微博公众号炒作,再淘宝店铺对外销售,是那种不进行任何遮拦的炒作,销量还不错7000余本,获利15万元。“编写销售实体淫秽书籍”是本质罪名,尚未涉及到电子信息领域。在论坛发文并没有任何危险,开QQ群收费就不太好说了,所以希望诸位大大注意安全,构一方天地自娱自乐吧。
附上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,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划重点,以牟利为目的!!!!!
自娱自乐不算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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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微嗔 金币 +17 给你点个赞! 2018-12-22 15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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